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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环保鞭炮成主流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02-11


  今日是农历小年,沈阳市面上烟花爆竹开始销售。细心的市民一定会发现,今年沈阳市内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由往年的棚式摊点变成了彩钢房。

  记者从沈阳市安监局获悉,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限期为2月11日至3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共计23天。今年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控制在500个以内,比去年减少了百余个,市内五区零售网点148个。

  篷布摊已成历史 新式彩钢鞭炮摊前后都有摄像头

  昨日15时许,皇姑区辽河街宁山路路口,一座崭新的白色彩钢房搭建在街角,彩钢房一侧蓝色的围挡面向路口,围挡旁的销售人员正忙碌着摆放准备销售的烟花爆竹。

  据经营者高先生介绍,他已经销售鞭炮七八年时间,此前都是使用篷布搭建的销售摊,每年都担心居民燃放鞭炮的火星掉落到摊位上,今年更换彩钢房后,安全系数高了。彩钢房前后都有摄像头,两侧放置灭火器,屋内还有防爆灯具。原来棚子四处漏风,装了彩钢房密封好了,人在里面也舒服了。

  记者之前从沈阳鞭炮烟花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念臣处了解到,此类彩钢房鞭炮摊建筑材料采用不燃烧体,去年沈河区做试点,铺设了20座彩钢房,效果良好,所以今年在市内五区全面铺开。今年市内五区加沈北新区,共计铺设172座彩钢房销售鞭炮。

  不再售特大型礼花 “大地红”等已悄然“去土”

  高先生表示,根据相关部门要求,今年已经不再销售特大型礼花,鞭炮摊上销售的礼花鞭炮都需要从正规厂家进货,并张贴本地销售的标志。

  记者注意到,在销售的烟花上都张贴有生产合格证标贴,其中包含生产厂家信息、生产日期及质保期。同时,在烟花醒目位置还印有燃放说明、警示语等提示信息。高先生介绍,出于环保考虑,近年的烟花爆竹有明显改变,以一款“大地红”为例,之前鞭炮都是用火药用土包裹,外面套上纸卷,这种鞭炮爆炸后都是灰尘。现在的鞭炮都是用纸包装,爆炸后只有一团纸,“只比普通鞭炮贵点儿,灰尘下降了,污染就没有那么严重了。”

  今年确定4615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与此同时,记者还在沈阳市消防支队了解到,为了今年春节的安全,沈阳市公安消防部门已确认重点看护范围、重点看护时段。

  重点看护的范围,确定为全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共4615处,以及全市外墙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建筑1093处。

  重点看护时间,为2月11日~3月5日,其中2月11日(小年)、2月18日(除夕)、3月5日(正月十五)为重要时间节点。

  根据《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重要军事设施,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火车站、客(货)运站、机场、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以及周边距离100米范围内;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教学科研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也是禁止燃放区域。

  尤其值得市民注意的是,在室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10层以上或者高于24米的建筑物周边距离10米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在物业企业划定燃放区域以外;城市绿地都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主任记者 闻英奇 记者 张毅

  危险性燃放不听劝阻最高将罚500元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消防安全看护工作,沈阳消防支队采取了以下四项有力措施。

  一是重要节点集中看护

  在2月11日(农历小年)全市将组织禁放区域及外墙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建筑进行看护工作,在2月18日(除夕)、3月5日(正月十五)重要时间节点再部署加强看护工作,确保看护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督促单位严防死守

  划定明显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张贴明显的禁放标志,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单位要求重点时段消防岗位人员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1倍,并要求单位明确防火看管员的责任,落实全方位的死看死守措施。对拟举办焰火晚会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保措施。

  三是严格落实重点看护

  对城市核心区、要害部门建筑、标志性建筑、人员密集程度高的重点单位、重大活动场所等重点部位落实现场看护措施,做到每家至少明确1名消防监督员或公安民警监管、至少确定不少于10名保安员直接看管。

  四是严厉处理违法行为

  强化重点燃放时段的社会面巡视检查,看护人员发现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立即制止危险性燃放活动,对于不听劝止的人员,立即上报公安机关,依法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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